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泉州初二男生割腕后凌晨跳楼,事发前一天因玩手机被批评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7-05-12 15:04
  

  5月11日凌晨4时许,福建泉州市区一小区内,一名14岁的初二男生在割腕自残后,从小区的17楼跳下,不幸当场身亡。

   事发前一天,玩手机被批评

  上午,记者赶到事发的小区,消息已经传开,住户们围在四周议论纷纷,对小孩的不幸离世很是惋惜。据了解,男生在市区某中学就读初二年级,平时成绩优秀,一直都名列前茅。

  事发前一天,男生因为上课玩手机,受到老师和家长批评。知情人介绍,昨天晚上,男生在家里还做出割腕自残的行为。今日凌晨事发时,家人听到有开门的声音,追出来发现男生搭乘一部电梯上了楼,家人马上搭乘另一部电梯追上去,没找到人又追下来找,前后间隔几分钟,但是没能阻止悲剧发生。

  “打击太大了,家人悲痛得都瘫软掉了,一开始我们都不敢告诉他们实情。”东海派出所一位参与现场处置的民警摇着头叹息。据介绍,派出所和120先后赶到现场,男生已经当场身亡。

  记者联系了男生所在的学校,相关人士介绍,事发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助处理,并报了警。对于男生轻生前发生的事情以及原因,还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了解。

   “有没有想过:一个自残行为,可能就是一个孩子在求助的方式?”

  昨天上午,泉州青年心理咨询师协会会长叶彦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他认为,男生跳楼身亡事件令人扼腕,但同时应该警醒更多的家长和老师,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一个过激行为的出现,会有一定的触发事件,不应该把目光都聚集在这个触发的事情上,而是多关注行为形成的背景及过程,避免未成年人因为缺乏辨析能力,走不出“心理的死胡同”。

  他举例,时常出现的诸如自杀直播情况,当事人在自残的时候,往往是在寻求关注,也是在求助,希望得到关怀和帮助,停止这样的行为。

  家长和老师平时可以关注一下,孩子的身上是否有类似的自残留下的伤痕,如果有发现,就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必要时进行危机干预,“时代不同,对孩子的教育、特别是尊重跟父辈已经完全不一样,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教育,应该更多地了解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心理变化,给予正确的引导。”

  在日常生活中,孩子被投诉的情况是每个家长都会碰到的情况,甚至有更严重的情形出现。“家长应该有个底线,对于未成年人,要允许孩子或大或小地犯一些错误。”叶老师认为,当遇到此类情况的时候,家长在主动承担监护责任的同时,要及时确认孩子的状态,无论什么样的情形,“家长应该让孩子意识到,父母和你是站在一起的。”在这个前提下,事情得到了处理,孩子会更愿意与家长进行沟通,有助于了解孩子行为发生的真实想法,更好地做好教导工作。

  “家长不要着急着去反应,即使孩子的行为是错误的,也要多听一听孩子的说法和想法,这是最基本的尊重。”叶老师认为,要把孩子一些反常举动或错误行为当成病的话,那么,这些“症状”不是最重要的,家长应该更多的关注“症结”所在。

  (原题为《突发!泉州:初二“尖子生”割腕后,凌晨跳下17楼!自杀原因令人震惊》)

  (记者 林加华 吴嘉晓)

标签:割腕|跳楼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