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为考生创造安静的环境 中高考期间严查噪声污染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7-05-12 09:17
  

  中、高考即将来临,为了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市环保局近日下发通知,从5月31日至6月8日及6月19日至6月25日,该局将联合鲤城区、丰泽区环保局实行24小时值班,并设立举报电话:12369、22594110,及时受理、从快从重查处环境噪声污染投诉件,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或处以罚款。

  泉州市环保局特别提醒,中、高考期间,市区范围内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尤其是建筑施工工地、“三厅”场所,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此外,禁止在学校及周围200米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同时,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环保部门一律停止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审批,即建成区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禁止在午间(12:00—15:00)及夜间(22:00—次日6:00)时间段内施工。若因特殊情况(抢修、抢险作业等)确实需要于午间及夜间进行施工的,应经辖区内环保部门审批,并报送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备案后方可施工作业。

  即日起,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对发现的各种扰民噪声污染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自查和整改工作应于5月25日前完成。

  (记者 谢曦)

标签:中高考|噪声污染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