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建省景区门票价格将按月监测 新规7月1日实施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7-05-10 11:25
  

  为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监测,准确、及时了解各地主要景区门票价格变动情况,省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部署建立我省景区门票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新规从6月1日起试运行,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分别选择1-3家国务院审定公布的国家级景区和1-2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国家级景区或省级景区作为全省景区门票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监测内容包括景区门票价格和景区客流量。其中,景区门票价格监测实行月度报告和年度国家七大法定节日报告相结合,分别采集每月10日和每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七大节日期间首日门票价格;景区客流量分别采集上月和法定节日期间日均客流数量。

  据了解,我省国家级景区监测定点单位包括16个景区,分别为:福州鼓山风景名胜区、永泰云顶景区、厦门鼓浪屿-万石山景区、武夷山风景名胜区、太姥山风景名胜区、屏南鸳鸯溪-白水洋风景名胜区、莆田湄洲岛国家级度假区、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福建土楼南靖景区、福建土楼华安景区、连城冠豸山风景名胜区、福建土楼永定景区、泰宁世界地质公园、永安桃源洞-鳞隐石林风景名胜区、将乐玉华洞景区、平潭海坛风景名胜区。

  (记者 潘园园)

标签:景区门票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