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建市场未现“脚臭盐” 2家获准涉事企业未经营

www.ijjnews.com   福州晚报  2017-05-04 08:48
  

  媒体报道的“脚臭盐”。南方网

  近日国内多地出现有异味的“脚臭盐”。昨天记者采访获悉,两家涉事企业已列入跨省入闽经营名单,但目前暂未在福建开展经营。

  我省相关部门表示,将加强监管,保障食盐质量和安全,同时将推进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

  福州市场未现“脚臭盐”

  媒体报道称,近日河南平顶山、安徽阜阳、山东泰安、江苏海门、甘肃天水、江西新余等地都出现了“脚臭盐”,涉及的产品包括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400克装“代盐人”牌加碘深井岩盐、500克装“宇鹰”牌加碘深井岩盐、400克装“四季九珍”牌加碘食盐,以及中盐皓龙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的精制食用盐、精纯盐等。报道称,当加热或用手搓后,这些食盐会散发出浓烈的脚臭味,多地职能部门已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昨天记者走访福州市场了解到,目前超市和街头便利店销售的食盐品牌主要为中盐和福盐,两家企业的产品包括加碘精制原盐、不加碘贡晶食盐、低钠盐等,未见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中盐皓龙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食盐在销售。

  两家涉事企业此前获准入闽经营

  福建省盐务局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两家涉事企业的产品目前暂未进入福建市场,但这两家企业未来可能会在我省开展销售业务。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经信委近日公布了首批外省(市)食盐批发企业来闽开展跨省经营的企业名单,其中就包括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中盐皓龙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从公布的信息看,两家企业拟在闽销售的产品均包括涉事产品。

  对于“脚臭盐”,业内有两种解释,一种说法是这种气味来自于丁酸,可能是厂家在生产时没有去除掉岩盐中的丁酸;另一种说法是井矿盐在生产过程中遇到岩石断层中渗漏出的硫化氢气体,如果处理不到位,就会将硫化氢带进真空制盐过程,而硫化氢就是有腐蛋臭味的无色气体。

  针对“脚臭盐”事件,中盐皓龙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昨天在官网发布声明称,该公司对涉事产品的同批次食盐进行了自检,并未发现存在异味等问题,目前已将该批次食盐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重新检测。该公司称,他们生产的每批次产品都会进行严格的检测,除了由企业进行自检外,还有省级检测站和国家级检测站的定期和随机抽检,建厂至今,该公司产品中从未检出过硫化氢。

  我省食盐来源流向可查

  “可能就是某一批次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才会导致这一现象。”福建省盐务局相关人士说,一批次产品有问题并不代表这家企业的所有产品都有问题,市民不用太担心。此外,进入福建市场销售的食盐必须有相关质量检测证明,同时,省盐务局和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对市场上销售的食盐进行不定期抽检。

  据了解,在市场监管方面,去年我省就开展了打击制贩假冒食盐的专项治理行动,在生产领域、销售领域和使用领域都进行重点治理。我省也要求,在盐业体制改革中要强化市场监管,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地市相关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建立打击制贩假盐长效机制,加大打击制贩假盐工作力度,确保食盐市场平稳有序,有效维护食盐安全。

  另外,《福建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推进食盐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我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同时,推进我省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依法采取行业禁入等措施。

  (记者 谢充灵)

标签:脚臭盐|食品安全
稿源: 福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