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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日均41起“机动车不让行人”被拍 斑马线上撞人司机或担全责

www.ijjnews.com   台海网  2017-04-22 13:44
  

  抓拍设备启动后,已查处33810起违法行为

  白色车辆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被监控抓拍。监控图片。

  台海网4月22日讯据海西晨报报道近日,有读者反映称,一些机动车过斑马线时,不仅没减速让行,反倒按喇叭催促行人,甚至加速抢行。记者从厦门交警获悉,厦门启用“机动车不让行人”抓拍设备两年多以来,已查处33810起“机动车不让行人”行为,日均达41起,当事人面临记3分、罚300元的处罚。

  不让行人会被扣分罚款

  目前,厦门有3处地方安装“机动车不让行人”抓拍设备,分别是卧龙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处、洪文路与莲前东路交叉口处、前埔西路与莲前东路交叉口处。机动车一旦在这3个地方未依法减速、停车让行,抓拍设备饶不了他们。

  4月19日9时3分,在莲前西路与莲前东路交叉口,一辆轿车行经此处时,恰好有一男子抱着一小孩行走在斑马线上,该车驾驶人直接闯过去。

  这种“车不让人”的行为,会被抓拍设备3连拍。一旦审核通过,当事驾驶人面临记3分、罚300元的处罚。

  日均41起“车不让人”

  目前,厦门有多少“车不让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记者从厦门市交警支队获悉,自2015年1月19日“机动车不让行人”抓拍设备启用以来,截至本月18日,共有33810起机动车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日均达41起。

  哪个交叉口的查处量最多?交警的统计数据显示,这两年多来,机动车在卧龙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处被查处的数量最多,达到16062起,占总数的47.51%;其次,是前埔西路与莲前东路交叉口处,共有11157起被抓拍到,占总数的33%;洪文路与莲前东路交叉口处则有6591起被查处,占总数的19.49%。

  未停车致撞人或负全责

  交警提醒,驾驶人和行人都要做到文明出行,才能让斑马线成为安全空间。一方面,驾驶人驾车到斑马线时,要主动减速和停车,礼让正通过斑马线的行人;另一方面,行人应走斑马线通道过马路,切勿横穿马路,勿在斑马线上逗留。如果斑马线上车辆密集或速度较快时,行人要停止通过,并选择适当时机通过斑马线。

  交警表示,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而未停车、减速让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当事驾驶人极有可能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标签: 机动车行人
稿源: 台海网  编辑: 欧阳星欧阳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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