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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大田一乡财政所长被查处

www.ijjnews.com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7-04-21 16:10
  

  2017年1月,福建省大田县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6年2月,大田县华兴乡财政所长韦兵先后以2015年度“一事一议”“种粮直补”加班、下村为名,违规给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1.6万元,其中韦兵个人领取6000元。韦兵身为该乡财政所负责人,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月,韦兵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被追缴。

  事件回顾

  2015年,华兴乡横坑村、杞溪村、张墘村、昆山村被确定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村。

  当时,华兴乡财政所所长韦兵考虑到村里的“一事一议”工作项目多、种粮直补工作量大,财政所干部人员不足,经请示后,组织了乡政府部分干部予以协助。

  时如过隙,很快到了2016年2月3日,韦兵心想不能让这些干部白白干活,便私下决定以“一事一议”“种粮直补”加班、下村的名义发放津补贴,共计1.6万元。其个人领取了6000元。

  查处经过

  2016年12月,大田县纪委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1+X”专项督查,在督查华兴乡时,督查组人员发现华兴乡财政所存在疑似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请示汇报后,该县纪委监察局随即安排人员调查核实。

  调查组来到华兴乡,查阅了该乡财政所的财务凭证和相关票据,核实每一份文件、津补贴发放花名册、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复制资料留证。

  而后,调查人员分别与该乡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及相关乡政府干部进行谈话,进一步核实印证。

  “你有没有领取‘一事一议’‘种粮直补’加班、下村津补贴?”调查人员向其中一名违规领取津补贴的人员问道。在铁证面前,该名干部当即承认其领取津补贴的事实。

  在调查人员的思想教育下,领取津补贴的多名干部相继承认自己违规领取津补贴一事。

  “请你解释下,这个是发的啥津补贴。”调查人员约谈了韦兵并出示相关证据材料。

  “这……”韦兵起初支支吾吾。

  “是,当时我的确以‘一事一议’‘种粮直补’加班、下村为名,给干部职工发放了津补贴……”韦兵感觉纸包不住火,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事实。

  最终,韦兵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被追缴。

  (田萱 程炜)

标签:八项规定|查处
稿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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