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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一对父子私架电网捕野猪 电死村民被判刑

www.ijjnews.com   仙游今报  2017-04-20 11:10
  

  今年56岁的农民林某,未经有关部门允许,私自架设“野猪电”电网,猎物没电到,却导致过路的无辜村民李某触电身亡。近日,林某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县法院依法判刑,涉嫌包庇的林某儿子林某某,也一同进了牢房。

  2016年8月23日,林某使用竹签、铁线、塑料水管、自制变压器等,在自家的一块地瓜田周边架设“野猪电”电网。8月25日晚11点,村民李某经过林某布置的“野猪电”时,被电击死亡。事后,林某的儿子林某某得知此事,没有劝告父亲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而是帮助父亲掩盖犯罪事实,将电网藏到枇杷树林里,还将李某的尸体移至附近的茶油树林里。

  随后,林某某因涉嫌包庇罪被刑事拘留。很快,其父林某因涉嫌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私自架设电网,造成一人触电死亡,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林某某明知林某是涉嫌犯罪,而帮助林某逃避法律追究,其行为构成包庇罪。鉴于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罪行,并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38万元,取得了谅解,法院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林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记者 唐伟 通讯员 方芳 陈琦)

标签:野猪|判刑
稿源: 仙游今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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