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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将试行农户水权交易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7-04-18 17:02
  

  泉州市首个国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进入实施阶段,改革后预计每年可节水19.6万立方米

  一直以来,我国农业水价远低于供水成本

  核心提示

  记者从泉州市水利局获悉,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农业水价杠杆作用,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变,作为泉州市首个国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截至目前,晋江市已进入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工程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招投标阶段,农业水价、可持续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等试点内容有望在今年下半年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逐步推行水权制度改革 控制用水总量

  据了解,在省水利厅《关于2016年晋江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中,明确试点项目区分别为:龙湖镇东溪水库片区、磁灶镇东升农场、内坑镇百亩洋农业示范园、西滨镇新界农场。

  根据晋江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留足生态用水、不超采地下水和适当预留未来发展用水前提下,将做好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紧控用水总量。

  “在完成水权划分后,逐步推行水权制度改革,完善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一步,对灌区用水进行总量控制,对项目区农业用水协会、种植专业协会或种植专业户管辖农田水权进行划分;第二步,适时调整水权,按农作物的类别、供水保证率、灌溉方式、灌溉系数和灌溉分区的变化对水权进行合理调整,逐步推行“定额供水、计量收费、先交费后供水、阶梯计价、节奖超罚”的高效节水农业水价模式;第三步,水权交易,选择缺水年份,配合节水奖励政策,在水权管理成熟基础上,试行农户通过用水户协会开展水权交易,特别加强对地下水抽水的水权管理,水权交易的水量由用水户协会计量人员确认,对用水量在定额控制范围之内的协会进行节水奖励。

  实行维修养护水价

  循序渐进过渡到分类水价

  业内人士分析,一直以来,我国农业水价远低于供水成本,造成农田水利工程难以正常运行维护、老化失修严重,农业用水粗放、效率不高,社会资本不愿进入农田水利领域、投资来源单一。改革试点在于促进节水、工程良性运行等方面取得实效,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模式。

  “在水价确定上,要综合考虑供水成本、用水类型、用水量级、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晋江项目区种植作物主要包括胡萝卜、水稻、马铃薯和蔬菜。根据《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探索施行分类水价,合理确定各类水价,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用水价格可高于其他用水类型。胡萝卜、葡萄种植和蔬菜种植水价试行成本水价,马铃薯种植和水稻种植采用维修养护水价。

  据了解,晋江市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投入较多,因此全成本水价较维修养护水价高出较多。“经过农民用水承受能力测算,尽管上述的水价制定方式在他们可承受范围内,但如果采用分类水价,可能会超出他们心理接受程度。”泉州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坦言,因此晋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根据循序渐进原则,暂不实行分类水价,先实行维修养护水价,再逐步过渡到分类水价乃至成本水价。

  建立用水精准补贴机制

  奖励农业节水行为

  同时,方案强调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要将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落实到种粮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用水户手上,以提高补贴的精准性、指向性。

  方案还明确,对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灌溉用水量大于原灌溉用水量且高于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农户,不予精准补贴;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灌溉用水量小于原灌溉用水量并且低于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农户,除了给予精准补贴外,还给予节水奖励,以充分调动农户节约用水的积极性。

  在节水奖励方式上,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生产模式促进农业节水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给予一定的先进奖励或给予设施补助;对农业用水少于用水定额并做好污染面源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补助。

  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分析,据预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项目改革试点内的渠系水利用系数可由0.65提高到0.8,改善灌溉面积1.013万亩,每年可节水19.6万立方米,节水效益达到10万元。种植水稻、马铃薯、蔬菜及胡萝卜的节水增产效益显著。同时,末级渠道用水管理由农协会自主管理,采用“谁投资、谁管理、谁维护、谁受益”,也可增强农户工程管护的责任心和自觉性。

  (记者 黄文珍 通讯员 刘诗雄 文/图)

标签:水权|水权交易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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