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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币“高仿”人民币涉嫌违法 最高罚5万

www.ijjnews.com   闽南日报  2017-04-18 09:35
  

  近年来,有些商贩在兜售各类祭扫用品,最受欢迎的莫过于冥币,但这些冥币和人民币高度相似,让人乍一看难分真伪。一沓沓厚厚的红色纸钱,除人物头像不同和发行银行写着“天堂银行”外,几乎和人民币一样,甚至还仿造了水印效果。

  冥币印刷也须依法行事。在冥币上印有高仿人民币,虽说不会害人,但或许就有可能触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此外,《商业银行法》第11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因此,在冥币上印上“人民币”,或是标注“银行”字样的,均涉嫌违法。

  但事实上,冥币高仿人民币已经是普遍现象,尤其是在农村。这些印制的“人民币”,大小及成色与真人民币相差无几,若不是标注有“天堂银行”或者“冥界银行”等字样,一些制作精良的冥币,足可以以假乱真。因此,这样的“新式”冥币需要打击。一方面需要银行、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在做好普法教育的同时,也要对生产、销售这些“新式”冥币的,依法给予收缴,或做出罚款等处理。

标签:冥币
稿源: 闽南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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