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要去情敌家捉奸却走错门 结果犯上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五旬男子深夜为找情敌,阴差阳错打开了别人家的门,结果犯上了非法侵入住宅罪。4月11日,芗城分局在六大专项行动中查处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52岁的芗城男子江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芗城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4月11日凌晨,家住市区某新村四楼的老谢睡梦中惊醒,家中被人破门而入,进来一男一女,男的五十多岁,一身酒气,女的四十来岁。
“你跟那女的是什么关系?”陌生男子质问老谢,什么鬼啊?老谢顿时懵了,“我根本不认识你们两个,快出去,你私闯民宅,损毁我家的房门,我要报警了。”
没想到,男子根本没有离开的意思,一直逼问老谢与随行的那名女子是什么关系,并称,“要报警就报警吧”。
老谢报警,随行女子劝拉不动男子,先行离开。随后漳州110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男子江某带到南坑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事实让民警哭笑不得。没想到,这是因江某怀疑情人有外遇,前往“捉奸”而引发的“闹剧”。
据江某供述,他与阿莲(化名)是情人关系,4月10晚二人和朋友喝酒到次日凌晨,江某送阿莲到离住处不远的路口欲回家中,无意中发现阿莲“南辕北辙”。这么晚不回去睡觉,还要到哪里去?
江某怀疑上了阿莲外面还有人,于是一路尾随,到了市区某新村某楼下,江某突然冒出,抢下阿莲手中的一串钥匙,质问阿莲到此处找什么人?阿莲不予回答。
江某想“捉奸”,便用钥匙打开电控门,爬上顶层五楼,用那串钥匙一间一间地试开门。试到四楼老谢的家,没想到第一层门居然被打开了(经查纯属巧合,房锁质量较差,又碰上很相似的钥匙)。
第二道门折腾许久,江某就是打不开。但江某认定,就是那间房,用力一转,钥匙断在了锁心里,江某不顾阿莲劝阻,强行蛮力破门而入,这才有了上述的一幕。
不过,这场“闹剧”是要付出代价的,江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目前,江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
(记者 陈青松 通讯员 郑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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