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4月1日起婚姻和收养登记费停征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7-04-06 10:01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减轻群众负担、方便群众办事,自4月1日起,全省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
据了解,此前结婚和离婚工本费均为9元,儿童收养登记费为250元。
新规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工作实际,科学测算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额度,抓紧协调财政部门,将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所必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机关和收养登记机关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记者 潘园园)
标签:婚姻|收养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一批新规4月起施行 婚姻登记费等41项收费取消或停征2017/03/31
- 2014年8月7日 晋江就已免收婚姻登记费了2017/03/27
- 再过7天,婚姻登记费等41项收费就不用再交了!2017/03/24
- 徐静蕾:小时候爸妈常吵架对婚姻有恐惧2017/03/12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