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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启动房产中介专项检查与治理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4-06 07:49
  

  晋江新闻网4月6日讯 记者昨日从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根据相关要求,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检查与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检查与治理。

  从本月起,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承担商品房销售代理、营销策划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以及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中介机构,将接受一系列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违规信息发布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业务承接行为、是否存在违规金融税费行为、是否存在侵犯客户权益行为、是否存在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六方面。

  《通知》明确,此次主要检查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诱导、唆使、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低报成交价格;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出房屋赚取差价;散布房价预期暴涨、房贷政策缩紧等谣言,制造市场恐慌;销售异地住房以及跨区域组织开展购房“团购”;炒作学区房、江景房等房源概念;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等行为。

  《通知》指出,4月10日前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房地产中介机构要主动落实整改措施,对已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将坚持严查严打。11日-20日,各地区相关部门要组织全面巡查,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于21日-25日对本辖区房地产中介专项检查与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后报送至泉州市住建局。

  “晋江住建局近期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晋江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出台检查、整治房地产市场活动方案,采用双随机的方式,重点检查2015年以来新办理预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采取暂停预售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吊销开发资质等方式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违法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记者_蔡斯洵)

标签:房产|中介|专项检查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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