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泉州福州厦门入列国家第二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7-03-27 10:32
  

  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是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的重要内容。日前,国家住建部发文,将19个城市列为第二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9个新增为试点的城市中,泉州与福州、厦门均名列其中。

  本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排部署在全国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简称“城市双修”。指导意见指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是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行动,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城市短板的客观需要,是城市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标志。

  据悉,第二批“城市双修”试点工作从本月开始,为期两年。要求各地开展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调查评估,编制城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专项规划,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列入试点城市的地方还应该建立项目清单,细化项目安排,每年推动实施一批“城市双修”工程。

  开展“城市双修”要求当地尊重自然生态环境规律,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采取多种方式、适宜的技术,系统地修复山体、水体和废弃地,构建完整连贯的城乡绿地系统。同时要求填补城市设施欠账,增加公共空间,改善出行条件,改造老旧小区等。

  (记者 吴月芳)

标签:生态|福厦泉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