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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环保局联合检察院开展“环境损害 异地修复”活动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3-26 09:19
  

  晋江新闻网3月26日讯 破坏生态环境要受罚更要“补过”。昨日上午,一场“与众不同”的植树活动在晋江市安海镇曾埭村举行,晋江市环保局联合晋江市检察院、安海镇政府,组织违法排污企业代表和对环境造成损害的企业负责人在此开展“环境损害异地修复”植树活动。

  在曾埭村大盈溪河道两侧,百余名参与者种下了100多棵树苗,包括木棉、刺桐、椰子树、柳树等,为河道添绿。据了解,参与此次活动的违法排污企业还将负责对这些小树苗进行跟踪养护,确保“环境修复”取得成效。

  如何让排污企业对他们所造成的生态损害进行修复?从去年开始,晋江市检察院和晋江市环保局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治理途径。当年,晋江市检察院就联合晋江市环保局责令触犯污染环境罪的小电镀业主在英林镇英山公园开展异地生态修复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与去年相比,今年的“阵容”更大了。

  “活动很有意义。接下来,我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将增强排污治理措施,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在昨日的活动现场,晋江一纺织公司负责人说。

  据介绍,近年来,晋江市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落实“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今后,对于生态环境损害原地修复耗费大、效果不明显的情形,环保部门将继续责令污染企业开展异地修复。”晋江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

  (记者_林雅芳 通讯员_叶兴灿)

标签:环保局|检察院|环境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欧阳星欧阳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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