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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兼职做微商 你怎么看?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3-24 08:12
  

  教师兼职做微商,你怎么看?昨日,晋江教育系统开展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自查自纠的消息见报后,引发了不少市民的关注。截至昨晚7点,晋江经济报微信推文《晋江市教育局:教职员工不许做微商》阅读量突破6000。

  昨日,记者就此现象进行调查,一起来听听大家的看法。

  家长有话说:

  老师加入微商 “暗示性”购买最烦

  微商早已不是新鲜事,但老师加入微商的现象,则让很多家长纠结。昨日,部分家长纷纷向记者表示,有的老师加入到微商中,并时常将商品信息发在朋友圈,装看不到是不可能的,可看到了“到底是买,还是不买”,尴尬万分。

  刷屏严重且“辣眼睛”

  王女士的儿子读小学五年级。学校有个老师做微商,是“90后”,主卖化妆品和零食。一天正常会刷个五六条信息,都是在晚上刷。周末时候刷屏比较严重。

  “虽然看着也很厌烦,特别是卖化妆品的,经常会发一些比较‘辣眼睛’的图片,以表示这种产品效果如何好。有时候一打开,看到这种,就觉得反胃。零食的话倒还好,我也找他买过。”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也曾给这位老师当过送货人,有一次王女士到某个街道办事,恰逢这位老师有个客户在那边,老师便让王女士顺路带货过去。

  “暗示性”购买最烦心

  庄先生的孩子就读所住小区的配套幼儿园。在儿子所在班级,有个老师经常会在微信上卖水果,说是亲戚种的,没有喷洒农药。“我微信上也有很多微商,大家都是要生活的人,老师在认真教学之余做做微商,赚点零花钱,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但有时候,总感觉老师在利用自己教师的身份,给家长‘暗示’,多少让人有点反感。”

  庄先生举例说,幼儿园时常会举办水果拼盘的活动,老师就会不时地暗示自己刚好就在卖水果,“虽然说水果是要买的,但是老师这种‘暗示’,会让我觉得不找她买是不对的。”

  老师成唯一

  不敢屏蔽的微商

  “老师一在群里发自己卖东西的广告,那就完了,一下子群里很多做微商的家长就都冒出来了,也发起了广告。班级交流群瞬间成了广告群。”洪女士说,老师做微商,在朋友圈刷一下广告是正常的,但是一旦把广告发到班级群里,就很不好了。

  洪女士还提到,自己平常会把做微商的微信屏蔽掉[选择不去看他(她)的朋友圈],唯一一个不敢屏蔽的微商就是老师。“老师会发广告,但是也会发一些孩子在学校的动态。我怕屏蔽了,就错过了。”洪女士无奈地说。

  给老师买东西是做“人情”

  “孩子回家会说,‘班上同学的零食或者书籍都是找老师买的,我也要找老师买’。迫于无奈,我们也只能满足孩子的心愿,顺便做个‘人情’。”詹女士说,孩子班上很多同学都会找做微商的老师买东西,因为在孩子看来,老师卖的东西就是好的,找老师买东西,老师就会喜欢他。

  微商老师:

  删得手都酸了

  以晴(化名)是一名小学老师,兼职做微商已经两年多了。昨天,她删除了朋友圈所有的产品信息。“删得手都酸了。”

  以晴笑着说。以晴说自己做微商纯属玩的性质,且没有占用教学时间,且是几天才发一次广告,现在大多是朋友主动询问,“我微信是有分组的,领导、家长都被我屏蔽了,我的产品信息只有一些亲戚朋友可以看到,所卖产品也都是我用了觉得好,才向朋友们推荐的。”

  “老师首要工作是教学,微商只是业余爱好。”以晴说,现在教育部门有这样的规定,她就不再兼职“微商”了。

  记者从晋江多所中小学校了解到,接到晋江市教育局的通知后,学校迅速开会传达,明确纪律要求,提高教职员工不违规参与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觉性。蔡老师是晋江一小学校长,他觉得这一纸通知有助于及时刹住不良风气。

  “我们也有孩子,如果换位思考一下,你孩子的老师整天在刷微信卖东西,你对他的教学工作是不是会有所怀疑?”蔡老师说。

  对于晋江市教育局的做法,在晋江一国企上班的林先生表示支持。他觉得,微商虽然做生意的载体发生了变化,但是实质上还是做买卖赚钱,属于经营活动。既然是做生意,就应该算作是商人。既然是商人,公职人员就该敬而远之,自动隔离。

  “教师的身份特殊,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兼职做微商,必然要分心,我觉得还是专心教书好。”林先生说,其实很多事业单位甚至私企,都要求员工不能有第二职业而影响了本职工作的规定。

  晋江市教育局:

  自查自纠 公开举报电话

  记者了解到,此次自查自纠活动源于群众的反映。

  晋江市教育局积极应对,要求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动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存在违规情形的教职员工要逐一进行教育谈话,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要求涉及对象及时纠正整改。对存在问题,且未自行整改的教职员工,由市教育局、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调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将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还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85660279、85660287,随时受理举报反映,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记者_陈海勇 蔡红亮)

  评论

  为人师者 不应兼职微商

  喊停教师做“微商”,有人双手赞成,也有人觉得“多大点事”。笔者认为,兼职“微商”不应是老师的选择。

  近年来,我们渐渐远离了教师节送礼的不良风气。而在课堂之外,购买老师朋友圈里贩卖的商品,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将利益输送变得合情合理,有没有存在这种现象,值得警惕。

  有句老话:“一心不能二用。”爱岗敬业是各行各业的基本要求,公职人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是法纪明令禁止的行为。老师也不例外。

  《礼记·学记》有云:为人师者,必先正其身,方能教书育人,此乃师德之本也。互联网创业本身并没有错,但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应用更高标准来要求自己,主动远离一些可能导致是非的灰色地带。

  (胜寒)

标签:微商|教师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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