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南平市常务副市长廖俊波于18日晚遭遇车祸因公殉职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7-03-19 12:29
  

  3月19日凌晨1时44分,大武夷新闻网公布, 3月18日傍晚,南平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廖俊波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9岁。

  3月18日19时30分许,长深高速建瓯小桥服务区B区出口处,一辆小车撞到护栏,造成车上4名司乘人员1人重伤、2人轻伤。重伤者为南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廖俊波,轻伤者为市政府办工作人员。廖俊波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初步了解,事发时廖俊波副市长正赶往武夷新区公务,因雨天路滑,小车在服务区出口处发生侧滑并撞到防护栏。目前,事故原因调查及善后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廖俊波个人简历

  廖俊波,男,1968年8月出生,福建浦城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曾任邵武市委办公室副主任,邵武市拿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其间:2002年08—2002年10在浙江衢州挂职锻炼)。

  2003年10月任邵武市政府助理调研员、拿口镇党委书记,2004年2月任邵武市政府副市长,2006年5月任南平市政府副秘书长,2007年10月任南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管理委员会主任(正处级),2011年6月任政和县委书记,2015年11月任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记者 林张清)

标签:因公殉职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蒋妮蒋妮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