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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公积金新政覆盖农民工 助推“住有所居”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7-02-28 10:52
  

  泉州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实施意见》,助推市民实现“住有所居”的生活目标。

  意见明确,具体的工作重点分四个方面: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社会团体的聘用工,要率先实现全员覆盖,为全体员工(含聘用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明确将在非公企业就业的农民工这个群体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重点是上市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等规模以上非公工业生产企业;大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员工也要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重点是中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民办医院、民办学校的员工;城市公共服务岗位职工(如环卫工人、园林工人、保安人员、物流快递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个体工商户等,这些群体也要建立住房公积金。

  在促进非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面,新政延续了已有的做法,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即允许当前缴存确有困难的非公企业先按照5%的缴存比例实施,以后再逐步提高;二是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晋江市作为全省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扩面试点城市之一,市级则选择南安市、惠安县为非公企业扩面试点。

  (记者 徐锡思)

标签:公积金|农民工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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