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2017年起“失独”人员每人每年再获住院医疗补充险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7-02-28 10:14
  

  一直以来,“失独”人员的医疗养老问题都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日前,记者从市计生协会获悉,为了给我市“失独”人员更全面的医疗保障,从今年起,我市将每年再为每位“失独”人员办理一份住院医疗补充险,保险费用全部由市财政承担。

  住院医疗补充险是指,“失独”人员因病入住三级以上医院治疗后,除了医保报销的金额以外,还可以医保报销金额为标准,再获得40%的医疗保险金,每年最高3万元。

  “比如住院医疗金额为1万元,医保报销70%为7000元。‘失独’人员还可通过住院医疗补充险获得7000元的40%,即2800元的医疗保险金。”市计生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还可通过住院护理补助险获得住院期间每天100元的护理补助金。这样一来,‘失独’人员的住院费用基本由医疗保险承担,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就能大幅减少。”

  据了解,近年来,泉州市坚持以医疗等“失独”家庭较为迫切的困难和问题为导向,大力推进各项“失独”家庭关爱扶助工作,着力建立和完善了一套“失独”家庭医疗保障体系:

  2015年1月,泉州市政府出台《泉州市城乡医疗救助规定》,正式将“失独”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规定由各级财政为“失独”人员代缴“新农合”相关费用。此外,还对患重大疾病而无力治疗的对象由民政部门酌情给予1000—5000元的医前救助,对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实际负担部分按60%给予救助,对患有特殊病种以及急诊、急救等产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按60%给予救助。去年,市委、市政府继续下发相关文件,明确由市、县财政负责,坚持为失独家庭免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住院护理补助保险”和“住院医疗补充保险”。

  近年来,全市各级计生协会着力从各项医疗保障入手,先后为“失独”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险、住院护理补助险、住院医疗补充险等,解决“失独”人员就医费用问题,同时为他们办理《计生特殊家庭医疗服务证》,让“失独”人员可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就医先诊疗后结算、专家免费会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帮助申请医疗救助等多项医疗服务,为“失独”人员就医治病铺就绿色通道。

  (记者 郭雅莹 通讯员 张振瑞 潘锦胜)

标签:失独|医疗补充险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