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失独”人员每人每年再获住院医疗补充险
一直以来,“失独”人员的医疗养老问题都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日前,记者从市计生协会获悉,为了给我市“失独”人员更全面的医疗保障,从今年起,我市将每年再为每位“失独”人员办理一份住院医疗补充险,保险费用全部由市财政承担。
住院医疗补充险是指,“失独”人员因病入住三级以上医院治疗后,除了医保报销的金额以外,还可以医保报销金额为标准,再获得40%的医疗保险金,每年最高3万元。
“比如住院医疗金额为1万元,医保报销70%为7000元。‘失独’人员还可通过住院医疗补充险获得7000元的40%,即2800元的医疗保险金。”市计生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还可通过住院护理补助险获得住院期间每天100元的护理补助金。这样一来,‘失独’人员的住院费用基本由医疗保险承担,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就能大幅减少。”
据了解,近年来,泉州市坚持以医疗等“失独”家庭较为迫切的困难和问题为导向,大力推进各项“失独”家庭关爱扶助工作,着力建立和完善了一套“失独”家庭医疗保障体系:
2015年1月,泉州市政府出台《泉州市城乡医疗救助规定》,正式将“失独”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规定由各级财政为“失独”人员代缴“新农合”相关费用。此外,还对患重大疾病而无力治疗的对象由民政部门酌情给予1000—5000元的医前救助,对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实际负担部分按60%给予救助,对患有特殊病种以及急诊、急救等产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按60%给予救助。去年,市委、市政府继续下发相关文件,明确由市、县财政负责,坚持为失独家庭免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住院护理补助保险”和“住院医疗补充保险”。
近年来,全市各级计生协会着力从各项医疗保障入手,先后为“失独”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险、住院护理补助险、住院医疗补充险等,解决“失独”人员就医费用问题,同时为他们办理《计生特殊家庭医疗服务证》,让“失独”人员可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就医先诊疗后结算、专家免费会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帮助申请医疗救助等多项医疗服务,为“失独”人员就医治病铺就绿色通道。
(记者 郭雅莹 通讯员 张振瑞 潘锦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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