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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国标校车 集中接送学生 学校办学许可证将被吊销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2-23 07:58
  

  晋江新闻网2月23日讯 今后,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及按原规定进行通报、约谈外,凡使用非国标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者,一律吊销学校办学许可证。日前,晋江市教育局、晋江市公安局、晋江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校车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的通知》。

  通知说,为切实做好晋江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校车事故的发生,相关部门将强化培训,增强校车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管理,有效预防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问责,兑现校车安全管理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规定,今后,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及按原规定进行通报、约谈外,凡使用非国标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者,一律吊销学校办学许可证;凡一学年内存在同一辆校车交通违法违规受通报4次或受处罚3次及以上者,或者同一学校(公司)同一校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累计受记12分及以上者,该学校(公司)视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办学许可证年检不予通过,届时将按无证学校处理,取消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凡同一辆校车多次违规不纠正者将责令学校更换驾驶员,由交警部门取消该驾驶员校车驾驶资格,必要时吊销校车标牌。

  据了解,2016年全年,晋江全市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84起,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24起,违法违规项目主要有:未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学生;驾驶校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经审核确定路线行驶;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开启校车标志灯;未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等。

  (记者_陈海勇)

标签:国标校车|校车|办学许可证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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