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下月起 房地产中介机构纳入“失信名单”就要出局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2-22 14:43
  

  核心提示

  近日,泉州市住建局出台《泉州市房地产中介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地提供便捷房源核验服务,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撤除;中介机构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等。该《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一年。

  打造信息化平台 提供便捷房源核验服务

  我市将建立房地产中介管理系统,配套“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房源核验”、“存量房网上签约”、“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等4个子系统。同时,打造外网端信息化服务平台,依托该平台对外公示中介机构备案信息,发布房源租售信息。

  通过“房源核验”子系统,在外网端信息化服务平台开通房屋权属在线查询,为房屋产权人、备案的中介机构提供房源核验服务,生成房源核验二维码。《规定》要求,备案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对委托的房源核验自然状况(坐落、房号、面积、用途)及产权状况(查封、抵押、异议登记、权属登记),实时更新产权状况。

  房源核验后统一在外网端信息化服务平台发布,房源一经法院查封或其他因素限制,要关联至发布的房源信息上,通过“灰色”进行警示。未验证通过的房源,不能接受委托,不能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应关联至发布的房源信息上,通过“黄色”进行标识,促成交易的中介服务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撤除;对委托人已取消委托或者委托期限届满的房屋,中介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撤除。

  此外,我市将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设立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要求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银行贷款等),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开展中介机构信用评价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将被扣分

  《规定》明确,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采取计分制度,总分为100分,起评分为60分,采取加减累积分制计算。评价标准由奖励信息、处罚信息和客户评价三部分组成。

  机构和从业人员因下列十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每一项扣10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房地产经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房地产中介机构受到刑事处罚,或信用综合评价分达到20分及以下的,予以纳入“失信名单”,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经纪机构备案,向工商等公共信用平台通报信息,并建议吊销营业执照。信用综合评分在2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约谈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视情况确定冻结该机构网上签约资格的期限。

  从业人员不良信用记录累计超过3次或存在为法律、法规、规章明令禁止交易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等重大失信行为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在网上通报和公示,2年内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同时,取消持证人员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资格。

  (记者 谢曦)

标签:房地产|中介机构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