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街镇动向 >>正文

34岁男子14年内“八进宫”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2-19 09:50
  

  晋江新闻网2月19日讯 前日,晋江警方成功规劝犯罪嫌疑人洪某投案自首,成功破获系列入户盗窃案件4起,而这已经是洪某14年里第八次被抓。

  洪某今年34岁,南安人,没有正当职业,整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2003年,当时20岁的洪某因犯盗窃罪第一次进入“班房”,之后的13年里洪某又因盗窃先后“七进宫”。尽管前科累累,但是洪某每次出狱后仍然不知悔改。

  今年1月30日下午3时,洪某流窜到晋江安海镇可慕村一菜市场,他看到一栋石头房大门敞开,趁里面无人之际便走进屋内翻箱倒柜。见没有值钱东西,洪某又来到附近另一栋石头房,用携带的螺丝刀将石头房一侧门撬开,盗走屋内5台切割机。隔天上午,洪某又驾驶摩托车来到安海镇前埔村一老房子,盗走屋内现金1795元及一个金坠子。

  办案民警在接到群众报警后,调取视频后锁定洪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办案民警来到洪某位于南安石井镇的家中,但没有抓到洪某,并向洪某家属说明情况,让其家属耐心劝导洪某投案自首。“我家人说警察有到家里找过我,要抓我,家人劝我要到派出所投案,于是我今天早上就主动过来安海派出所投案自首了。”前日,洪某在家人的规劝下来到安海派出所报警。

  经审讯,洪某对其盗窃安海前埔村财物等4起案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陈晖万 白长源)

标签:男子|入户盗窃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蒋妮蒋妮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