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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入学 3月1日前需办妥入学证件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2-18 09:07
  

部分区域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社保证明入学

  晋江新闻网2月18日讯 晋江市教育局提醒,孩子今秋拟在晋江入学的家长,一定要注意入学证件认定的关键时间。其中,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3月1日前)。小学幼儿园招生的《户口簿》《房产证》《劳动合同书》《居住证》《营业执照》等相关入学证件须至少提前半年办妥,即2017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办理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

  根据这几年的招生政策,各学段招生对象年龄限制如下:小学一年级,要求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幼儿园小班要求年满3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初中招生,要求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

  值得注意的是,《晋江市2016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有项政策预告将在今秋开始实施,即部分区域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社保证明入学。2017年秋季起,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区的初中校和小学(幼儿园),全市省一级达标完中校的初中部,各市直小学(幼儿园),各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招收“父(母)未在晋江市学校服务片区企业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子女,缴交社会保险需1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晋江市社会保险)。上述区域外,父(母)按规定在晋江市学校服务片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凭社保证明及《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在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中可享受优先入学政策。

  (记者_陈海勇)

标签:教育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曾雅辉曾雅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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