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进信用建设 失信者将被限制出境和高消费
日前,福建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对诚信企业和个人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享受各类扶持政策;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限制其出境和限制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座席、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等行为。
根据《方案》,福建将全面建立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现跨领域信息集中汇总到“信用福建”网站,向社会大众提供公示和查询服务。
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由省级、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纵横联通的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依托“数字福建”的云平台和全省政务内外网统一归集汇总各地区、各行业的信用信息数据,将统一归集的信息提供给有关部门使用和共享,其中涉及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共享至工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同步公示。
《方案》提出,福建将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守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在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等方面,优先享受优惠政策;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
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福建提倡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鼓励有关部门合作开发“税易贷”“信易贷”“信易债”“税源贷”“税贷通”等守信激励产品,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
《方案》明确,福建将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主体,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座席、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同时,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提高贷款利率和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方案》还提出,福建将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所有的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要在办结后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汇总到“信用福建”网站集中公示。
(黄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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