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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养不起儿子不愿养 两八旬老人被丢在泉州府文庙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7-02-06 08:58
  

  核心提示:4日晚上,有则视频在微信朋友圈热传。视频中称,两名坐在轮椅上的老人被家人遗弃在府文庙南音社门口,老人的家人不接电话,也不打算将老人带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昨日,记者从鲤城公安分局海滨派出所了解到,当天晚上派出所接到报警,民警出警后,与老人的子女进行沟通,才将老人送回家中。民警表示,遗弃老人,情节达到恶劣程度,将构成犯罪。

  两名老人被送到女儿的住处安置

  现场 两坐轮椅老人无人照顾

  记者在视频中看到,两名老人各自坐着轮椅,待在府文庙南音社门口,旁边无人照顾。视频中,不少市民纷纷谴责老人的家人不负责任,有热心市民拨打了报警电话。

  “晚上7点多,我们接到报警就立即去了现场。”鲤城公安分局海滨派出所张警官介绍,他们赶到时,老人已被移至南音社里面。经过了解,两名老人都已80多岁,因中风行动不便,无法完整表达家庭住址和家人的联系电话。两名身患疾病的高龄老人怎么会独自到府文庙呢?据附近群众称,有人将老人推到府文庙的南音社门口之后,就直接离开了。

  张警官在热心市民的指引下找到了老人的女儿王女士。王女士住在鲤中街道新华社区后城文化街附近。将老人推到府文庙南音社门口的就是王女士和另外一个人。

  背后 女儿称养不起 儿子则不愿养

  张警官与王女士取得联系后了解到事情的经过。据王女士称,她已照顾两名老人多年,她的哥哥王先生却一直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她本身经济条件不好,觉得哥哥也应尽点孝道。社区曾介入调解,但哥哥还是没有行动。4日晚上得知哥哥在府文庙里面有演出,王女士就想将老人交到哥哥手上,没想到哥哥直接关机走了。

  张警官多次拨打老人儿子及亲属电话,一直无法联系上。由于天色已晚,民警只好先将老人送回其女儿住处。“我们一直在做老人女儿的思想工作,告知她遗弃老人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再拖下去,老人身体恐会出现不适。”张警官说,经过一番劝诫,王女士让她的儿子来协助警官将两名老人接回去。

  提醒 遗弃老人或构成犯罪

  4日晚上11点半,警方和老人的外孙一起将两名老人送回其女儿家安置。昨日早上,记者试图联系老人的儿子王先生,但是他的手机始终无法接通,老人的女儿也拒绝接受采访。

  赡养老人是儿女应尽的义务。民警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记者 黄枫 文/图)

  手记

  乌鸦尚有反哺义,人子岂无报恩心?照顾年老父母,是最基本的孝道。将父母弃之不顾,道德上令人寒心,法律上也不容。但现实困境是,清官难断家务事,有孝心者不讲也会自觉尽孝,不孝者讲破口舌依然不孝。在该事件中,社区也曾介入调解,但老人的儿子仍然不履行赡养义务。问题的关键是,需要建立针对老年人的保障制度,比如在遗弃行为发生前,明确司法对有病不治、有饭不给、缺乏照护、斥责打骂等行为的主动介入义务,考虑将不孝行为与个人信用记录对接,让不孝之人特别是遗弃老人者,在社会处处碰壁,为其不孝行为付出代价。 (黄枫)

标签:弃养|老人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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