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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须强制应用PPP模式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7-02-05 11:27
  

  日前,我省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两个领域的新建项目,须强制应用PPP模式。此举旨在充分发挥PPP模式在公共服务建设领域的作用,克服个别地方有意规避这一创新模式的行为。

  乡镇偏远地区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短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出于种种原因,对有利于资金投入与管理创新的PPP模式敬而远之,社会资本进入难,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最后一公里”的瓶颈难以打通。为此,我省对上述两个领域的新建项目建设模式强制性规定,并在公共停车场领域明确规定,有现金流、市场化程度高、操作相对成熟的新建项目,要进行强制识别论证,符合条件的也要应用PPP模式。

  针对这些短板项目“小而散”,单项推出难以形成规模效益,造成社会资本不感兴趣的问题,省财政厅、住建厅联合印发有关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城市公共停车场PPP工程包的实施方案,率先在全国启动PPP工程包,对“小而散”项目打包,采取整体招标、整体签约、整体设计、分期实施的办法,形成规模优势,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保障项目招得来、能落地。

  针对社会资本关切的投资回报等问题,文件规定,社会资本投入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可按年化不超过10%测算,结合行业特点和利率水平适当调整,通过竞争方式确定;对民营资本投资占股超50%的项目,PPP引导基金将通过股权、债权或股债结合方式对项目提供优先支持;同时,省级财政还对县(市、区)PPP工程包给予前期经费补助,符合条件的项目,补助上浮10%-20%,引导财政支出方式由“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

  (记者 王永珍)

标签:生活污水|垃圾处理|PPP模式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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