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建省全面实施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7-01-20 09:10
  

  日前,省委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在全省党的领导干部中全面实施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今后,全省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必须在同级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提出规范性意见,主要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意见》明确,述责述廉对象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主要内容包括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对各级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的人员,包括同级党委(党工委)委员、纪委(纪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各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的人员,包括同级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在述责述廉的程序和要求方面,《意见》提出,述责述廉由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度安排一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主要内容撰写述责述廉报告,逐一在同级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现场点评。参加评议对象结合述责述廉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提出对述责述廉对象的具体评议意见,无记名填写评议表。述责述廉对象对评议意见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评议结果和整改情况在同级党委常委会(或党组)会议上报告。述责述廉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

  (记者 何海铭 通讯员 陈金来 庄学勋)

标签:廉政|述廉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