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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反腐出重拳 贪污超1.9亿或判死刑

www.ijjnews.com   新华社  2017-01-11 09:00
  

  泰国政府部门9日提出一项议案,拟加强对贪腐官员惩罚力度,贪污金额超过10亿泰铢(约合1.9亿元人民币)可能被判处死刑。

  除死刑判罚,贪污金额在1亿泰铢(0.19亿元人民币)至10亿泰铢,可以判处终身监禁;贪污金额不足100万泰铢(19万元人民币),可以判处5年监禁。

  路透社报道,这项议案由泰国军方设立的国家改革指导委员会通过,162名委员会成员中155人投了赞成票。议案接下来讲依次接受内阁、议会、宪法委员会审议,分别通过后才能最终施行。按照议会方面的说法,这一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

  泰国以前曾立法对受贿官员处以极刑,但从未有官员因这一罪名被判死刑。德新社报道,泰国上一次执行死刑是在2009年8月。

  有分析人士指出,泰国军方推动如此严厉的反腐立法,意在进一步打击异己。军方2014年发动政变,推翻英拉·西那瓦政府,上台后致力于清除政治污泥、取缔裙带关系网,打击对象包括英拉及其兄长、前总理他信·西那瓦的政治盟友。他信2006年被军事政变推翻后一直流亡海外,但在泰国国内依然有较大政治影响力。

  智库暹罗情报社分析师康元永告诉路透社记者,这项死刑议案“应该不会影响英拉”,它更多是针对今后的贪腐行为,目的是发出警告,“有助于约束他信的派系”。

  英拉被指控在担任总理期间在大米收购项目中违反刑法和反贪污法,造成财政亏空和粮食过度囤积,据估算造成泰国财政亏损约160亿美元。英拉坚称清白。如果罪名成立,她可能最高被判处10年监禁。(陈丹)【新华社微特稿】

标签:泰国|贪污|判死刑
稿源: 新华社  编辑: 蒋妮蒋妮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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