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银监局出台指导意见 打造一批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示范基地
日前,福建银监局印发《关于创建福建银行业支持扶贫开发示范基地的指导意见》,提出以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21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为主要实践地,以扶贫开发重点村、扶贫项目、扶贫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为单位创建支持扶贫开发示范基地,形成一批能复制、易推广、可持续的扶贫经验和做法,打造我省金融助力脱贫致富的新样本。
示范基地的建设至少应满足优势特色突出、辐射带动明显、信贷支持充分、政策扶持有力、扶贫队伍稳定等5个标准,在扶贫模式创新、新型主体对接度、贫困户脱贫规模、小额信贷覆盖面、信贷优惠政策等维度上有所成效。
《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业机构要在增加示范基地信贷供给、提升示范基地服务质量、突出重点领域支持、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优化农村信用环境等5个领域有所建树。通过单列信贷规模,适度下放审批权限,专项安排信贷资金支持示范基地所在地经济发展,提升基础金融服务,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城镇道路、供水、供电、供热等县城建设的信贷投入,探索完善“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户+金融机构”合作模式,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等方式,主动承担脱贫攻坚战略任务。
《指导意见》还提出一系列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银监部门将对示范基地采取“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不定期对基地进行监督抽查,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考核评价。
2017年为实施阶段,各创建单位应本着成熟一项、启动一项、推进一项原则,先行先试,抓好各项任务目标落地实施。2018年至2020年为深化推广阶段,将在总结示范基地创建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广示范基地成功模式,进一步创新完善普惠金融及金融扶贫机制,升级扶贫开发示范基地为普惠金融示范基地(示范区)。
(记者 王永珍)
- 特步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捐赠425万元物资2016/12/26
- 专家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或有实质进展2016/12/17
- 福州永泰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2016/12/14
- 福建省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泉州1起2016/12/09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