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建“双十百家”药品经营示范企业名单出炉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7-01-01 14:13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公布2016年我省10家药品批发示范企业、10家药品零售连锁示范企业和100家示范药店名单。

  经评选,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鹭燕中宏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漳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三明鹭燕医药有限公司、福建省汇峰医药有限公司、南平鹭燕医药有限公司、龙岩市新鹭燕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等企业荣获2016年福建省10家药品批发示范企业称号。

  福建易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福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厦门德善堂医药有限公司、厦门祝强大药房有限公司、厦门九鼎药房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国药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福建红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建省三利大药房有限公司、福建海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企业荣获2016年福建省10家药品零售连锁示范企业称号。

  荣获2016年福建省100家示范药店称号的药店中,福州有福州兴北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梦山小区分店等18家,厦门有厦门市聚德堂药业有限公司长青分店等13家,漳州有漳州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延安北药店等12家,泉州有泉州市温陵医药商场等20家,三明有明溪县仁和大药房等8家,莆田有荔城区安康药店等6家,南平有建阳区安康大药房等6家,龙岩有新罗区新安平价药店等9家,宁德有福鼎市医源堂药房有限公司等6家,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平潭县潭城镇东门社区祥云大厦7号店等2家。

(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标签:福建|药品|示范企业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陈汝羚陈汝羚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