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平潭老人为让孙子落户 制作假户口本被拘留

www.ijjnews.com   平潭时报  2016-12-29 10:43
  

  近日,岚城乡一位老人带着户口簿到岚城派出所为孙子办理落户手续,被警方当场识破,最终,林某承认了自己找人制作假户口簿的犯罪事实。

  12月17日下午,一位林姓老人到岚城派出所为孙子办理落户手续,在办证大厅的窗口办理业务的时候,窗口民警发现老人所持的户口簿上的户口专用章、字体等细节有些不对劲,职业敏感性告诉他:这户口簿有问题。

  他立即将情况通传给了辖区民警念保伟。念保伟随即通过系统对林某的信息进行核查,发现户口簿上的登记信息与系统信息不符。念保伟立即询问该户口簿的来历,林某支支吾吾,谎称是自己带错了户口簿。随后,林某在得知伪造证件是属于触犯了法律行为后,便主动承认手上的户口簿属伪造。

  经审讯,林某如实交代了买卖假户口簿的事实。据林某交代,十几年前,因为他儿子出国需要携带户口簿,而家里只有一本,无奈之下,他花50元找人制作了一本假户口簿,今天因着急为孙子办理落户手续,就从家里随手拿了一本,没想到拿到假的。

  据民警念保伟介绍,林某办理伪造时间是在2016年之前,根据法律追溯原则,目前,林某因使用伪造证件的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处罚。

标签:落户|假户口本
稿源: 平潭时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