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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战钢锯岭》署名起争议 麒麟影业:我名哪去了

www.ijjnews.com   北京青年报  2016-12-28 09:29
  

  梅尔·吉布森导演新作《血战钢锯岭》在国内上映叫好叫座,但麒麟影业却要为自己的版权署名维权。昨日,麒麟影业董事长兼CEO庞洪(James H. Pang)授权海外事业部总经理、美国Kylin Pictures,Inc.公司CEO史雷永(Leo Shi Young)担任主讲人召开维权发布会。

  投资合同英文原件规定麒麟影业的署名权利

  史雷永先生向媒体展示了麒麟影业与《血战钢锯岭》制片方、出品方美国十字小溪公司(Cross Creek Pictures)签署的投资合同的英文原件。在第二款关于署名的规定中,投资人将在全球范围内享有在影片中的署名权,具体约定包括在影片的主署名区域位置、字体规格及展示方式等。投资合同文件充分说明了麒麟影业在法律认定的合同条文上享有影片银幕的署名权,该权益被约定应出现在全球发行的所有版本中。

  在好莱坞电影完善的娱乐法体系当中,影片版权署名是不容任何人随意更改或删除的。麒麟影业在国内上映的《血战钢锯岭》被莫名抹去署名,这一事件让整个圈内人士震惊,思考到底是何人改动了一条合同文本上明文约定的署名?

  史雷永认为问题出在中国地区分包发行商

  史雷永表示,在事件发生后,麒麟影业积极与美国制片方十字小溪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和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沟通,而这三方当事人在表示震惊与关注的同时,都表示事先不知情,也不清楚个中原因。随后,在电影《血战钢锯岭》制片及发行渠道的解析图中,史雷永对该影片的制片阶段与发行阶段进行了明确的界限划分,从图中可以清晰地看出,麒麟影业直接参与了对该影片制作的投资。

  而影片在中国地区的分包发行商熙颐影业,从全球总发行IM Global手中买断了大陆地区的发行权。史雷永的观点是:众多事实表明,熙颐影业在美国制片方和全球发行总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出于私利擅自删除投资人的署名;而这种行为是非法的。

  针对以上事实,史雷永向记者展示了互联网电影资料库(Internet Movie Database,简称IMDb)的相关资料。IMDb是一个关于电影演员、电影、电视节目、电视明星和电影制作的在线数据库,是全球最权威的电影信息网站。

  资料截图显示, KylinPictures(麒麟影业)出现在《血战钢锯岭》页面的制片公司名单中。在对全球不同版本的片头的对比展示中,史雷永指出,不管是澳洲版还是北美版,都有Kylin Pictures,Inc.(麒麟影业)的署名出现,而到了中国“特供版”片头时,该署名竟然凭空消失,这对于文化产业影视作品中,极度重视版权与署名权的制作主体可谓莫大的损失与伤害。无论从商业角度还是情感角度,任何人都难以接受。

  麒麟影业要求“熙颐影业”给予书面说明

  麒麟影业法律顾问董媛媛展示了麒麟影业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16]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7344号),公证书中明确认定了公证人员未见现场拍照的宣传海报和代理人摄像的内容中包括有任何“Kylin”、“Kylin Pictures”或“麒麟”字样的署名。麒麟影业将保留起诉的权利。

  麒麟影业战略发展部总监黄伟(Vivian Huang)表示,面对电影市场全面开放,机遇与风险共存,团结和共赢同在。我们欢迎良性竞争,愿意在今后的时间里与每一家公司建立真诚沟通,共同盈利。麒麟影业作为电影《血战钢锯岭》的投资方、出品方,希望中国地区的发行商“熙颐影业”就关于麒麟影业署名“消失”事件给予书面情况说明,卸下“不予置评”的包袱,有助于赢得版权方的谅解。

  回应

  熙颐影业发声明指麒麟影业炒作

  昨日,纠纷中的另一方——熙颐影业针对麒麟影业的指责发表声明,称麒麟影业在通过媒体炒作。

  熙颐影业的声明

  1、作为《血战钢锯岭》全球(除北美地区)联合出品方及中国版权方,熙颐影业合法拥有电影《血战钢锯岭》在中国地区的所有相关权益及权利,且并未与麒麟影业签署任何协议或合同。

  2、电影《血战钢锯岭》自上映以来,凭借其良好的品质、国内各合作方的通力合作、相关机构及各级领导的鼎力支持,取得优异的票房成绩,成为年度现象级电影。对此成绩,我们非常骄傲,也非常感恩大家的支持;同时也希望麒麟影业不要在电影上映期间,通过媒体借势炒作,对《血战钢锯岭》这部优质、充满正面积极能量的电影造成不好的影响。

  3、若麒麟影业认为其权益受损,我们建议其遵循商业社会的行为准则,通过合法途径,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加以主张。届时我们会积极应对,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抗辩和回应。

  4、同时,我们认为麒麟影业截至目前的一系列针对我方的言论行为,已经构成对我方商誉的损害,并涉嫌侵犯我方其他合法权益,熙颐影业已正式委托律师,并将通过法律手段对其构成侵权之行为进行追责。

  观察

  勇闯“好莱坞” “中国法”如何跟上“中国钱”?

  中国资本进入好莱坞热门影片的趋势已经显而易见。在2016年初的奥斯卡获奖影片中,除了《荒野猎人》,获得最佳影片奖的《聚焦》和获得多项提名的《火星救援》也有中国“血液”。

  正在上映的《神战:权力之眼》由美国的狮门影业和中国的乐视影业联合投资出品。在今年上映的影片中,《魔兽》、《猩球崛起:终极之战》、《独立日2》、《X战警:天启》、《机械师2》、李安新片《比利·林恩漫长的中场休息》等十余部影片,均有中国电影公司投资。

  业内人士表示,国务院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雄厚的资本以及广阔的潜在市场,这些都成为海外电影产业之所求。随着2017年美国对中国电影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中美双方就解决WTO电影相关问题的谅解备忘录》电影进口配额制度的逾期,势必会迎来中美电影合作的大发展时期。

  对于中国资本纷纷涉足海外影业,业内人士认为,享受全球票房分账意味着中国资本实质性地进入国际市场,国内电影公司借此不仅能获得票房,还能与海外的优质资源建立联系,以进一步开发渠道及产业链。而这些,也是目前国内电影市场所缺乏的关键因素。

  博纳影业集团总裁于冬认为,现在中国电影和好莱坞合作,“不仅仅做特效,或者在电影里面插入几个中国人的面孔,更要参与上游制作、参与海外发行。”

  对于中国的电影公司来说,目前的战略布局能够逐渐加大未来在中美合拍片的话语权,但另一方面,也要严格遵守游戏规则,这样才能建立多方互赢的、成熟完善的体系。

  麒麟影业总裁庞洪坦言:“现阶段,中国缺乏完整的娱乐法、版权法。好莱坞最注重的是版权链,注重每一个环节之间的法律关系。”

  该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黄伟表示,麒麟影业希望相关公司能遵守国际化电影行业的相关规则,恪守契约精神,以诚信的态度赢得更多的国际化合作机会以及尊重,从而避免出现一些“世界笑话”。

(记者 肖扬)

标签:《血战钢锯岭》|署名
稿源: 北京青年报  编辑: 蒋妮蒋妮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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