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三明沙县:两个大男人为了一只鸭翅膀大打出手

www.ijjnews.com   三明日报  2016-12-12 12:10
  

  22岁的小伙子苏某做梦也没料到,一只小小的鸭翅膀,居然“打倒”了十个人,不仅造成一人受伤,自己和8个朋友都成了犯罪嫌疑人。11月15日,他被沙县警方抓获。

  事情还得从2015年8月22日深夜说起。21岁的苏某和女朋友在沙县某鸭头店吃夜宵,觉得一只鸭翅膀已经变质,便质问鸭头店的老板邹某,可邹某却说鸭翅膀都是当晚下锅,不可能变质,还冷嘲热讽苏某是喝高了而“血口喷人”。就这样,两个大男人为了一只鸭翅膀争吵不休。苏某越想越气,便离席找了一个朋友前来壮胆,其朋友又很快通知了朋友的朋友,9个人带着铁棍、砍刀前往鸭头店。此时,苏某、刘某、范某和赖某等人看到店老板邹某和4个男子边聊边喝酒,说的还是江西话,误以为是邹某请来的老乡,随即挥棍砸桌椅,顾客黄某等人抄板凳自卫时,却遭到苏某叫来的8个年轻人一阵棍棒乱打,造成黄某头部和腰部等部位受伤,后经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

  接到报警后,沙县公安局凤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当场抓获一名参与打架的犯罪嫌疑人,又先后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而主犯苏某在案发后,就潜逃外出。今年11月上旬,派出所在开展治安入户访查时,得知苏某已经逃到三明某公司,并漂白成一家投资公司的“白领”,便到公司将其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已被刑事拘留,在逃的4名犯罪嫌疑人也在追捕当中。

(罗伟伟 陈旖欣)

标签:鸭翅膀
稿源: 三明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