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喂水银弑母被判无期:我要钱,她不给我
女子杨某向母亲要钱被拒,心怀怨恨的她将母亲杀死,还将其存折偷出,取出9600余元。昨天(2日)上午记者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判处杨某无期徒刑。
杨某现年39岁,北京人,大专文化程度,案发前无业。杨某有两段失败的婚姻,案发前带着7岁的女儿跟母亲生活在一起。
经法院查明,2014年1月间,被告人杨某因琐事与母亲刘某(殁年61岁)发生争执,后杨某对母亲进行捆绑、殴打,将事先购买的体温计砸开,将体温计中的水银灌入母亲口中,并用衣物缠绕母亲头面部,造成母亲死亡。
随后,杨某窃取母亲存放在屋内的银行卡、存折及人民币现金2000余元,并从母亲存折中先后提取人民币现金共计9600余元。同年4月10日,杨某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查获归案。
法院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因杨某如实交代,且该案因家庭矛盾引起,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判处杨某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8月18日,杨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在市二中院受审。
庭上,杨某显得格外冷静,详细描述了杀母细节。“我要钱,她不给我。”谈到杀害母亲的原因,杨某的脸上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我没工作也没钱,就是想要钱,可她不给我。”
案发当天,杨某在家中的客厅内向母亲借钱做生意,但遭到母亲拒绝。杨某供述称,当时她与母亲发生了争执,并越吵越凶,“我脑袋一下子就乱了,就把我妈绑了起来”。杨某随即强行给母亲灌下水银。其间,杨某7岁的女儿过来阻止,杨某将其反锁在卧室后,继续行凶。
母亲不动后,杨某将其从客厅拖到卧室,用被子掩盖母亲的遗体。杨某随后开始在屋内翻找财物,她拿走了母亲的银行卡和存折,并拿走现金,然后带着女儿去外面给孩子过生日。
(记者 郑羽佳)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