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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原副市长李栋梁涉嫌受贿被莆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www.ijjnews.com   莆田网  2016-11-22 11:57
  

  近日,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莆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李栋梁(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栋梁在担任厦门市湖里区区长、区委书记、厦门市副市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市检察院)

标签:受贿|公诉
稿源: 莆田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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