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正文

男子徒手爬33楼入室盗窃后 拍风景照晒朋友圈成证据

www.ijjnews.com    重庆商报 2016-11-04 16:52
  

犯罪嫌疑人陈某指认现场 大足警方供图

  “我的理想就是做一起完美的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徒手攀爬33楼实施盗窃,入室行窃后,还不忘拍摄高层风景照发微信朋友圈感叹“高手寂寞”。面对这么一个“自信帝”,重庆大足警方于近日成功将其抓获,而其所发朋友圈照片则成为了相关证据。昨日,陈某被刑事拘留。

   一个小区6家高层住户被盗

  10月23日上午,家住大足区棠香街道某小区的陈先生向大足警方报警称,其家中财物被盗了。据陈先生介绍,前一天晚上22时许,他和家人都关灯睡觉了,次日一早,发现放在床头充电的手机不见了。陈先生以为手机没拿进卧室,到客厅一看,发现原本放在客厅的另一部手机也不见了。

  陈先生连忙叫醒家人,经家人清点,除了两部手机,一条裤子里的300元现金也被盗走,损失共计1万余元。陈先生仔细查看了大门,发现大门毫无撬动痕迹,而房屋中也没有其他翻动痕迹,唯独一处窗户边隐约能看见几个脚印。

  “我们家住21楼,虽然没关窗户,但楼层这么高,往楼下看看脚都发抖,小偷不可能是翻窗进来的吧。”陈先生告诉民警。民警调查发现,近期不仅是陈先生一家,其所在小区共计6家高层住户都有被盗情况。

   朋友圈晒照片反成证据

  民警调阅小区及周边视频监控侦查发现,该系列盗窃案为单独作案,且嫌疑人就是同一个人,其身形还比较瘦小。由于该犯罪嫌疑人只对该小区作案,民警分析其居住点应该就在案发小区附近,或者就在该小区。

  民警在小区附近展开了大量摸排,于10月28日在大足区五星大道附近将20岁的嫌疑人陈某抓获。

  经调查,陈某准备在大足务工,由于一时没有经济来源便想到偷东西。陈某找到居住地旁边某小区,利用从小善长攀爬的特点,翻越围墙进入小区,寻找到适合攀爬的墙面后,再徒手逐层往上爬。一边爬一边观察没有安装防盗网、没关窗户的住户。

  “有次我盗窃一直爬到33层顶楼,突然觉得很有成就感,就用手机拍了一会儿当时的风景照发微信留念。后来每完成一次高层盗窃,我都会把高层风景照发微信朋友圈。”陈某坦言,其爬完33层高楼只需1个多小时,以为这样悄无声息地盗窃可以逃脱法眼,不料还是被民警查获,而陈某所发微信则成为了其行窃的证据。

标签:盗窃|晒朋友圈
稿源: 重庆商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