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专题2 >> >>正文

晋江市公安局沿海森林派出所引入无人机进行现场勘验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11-03 09:27
  

  晋江新闻网11月3日讯 近日,晋江市公安局沿海森林派出所启用无人机对龙湖镇、永和镇两起侵占林地案件进行现场勘验。两起案件均系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因现场面积较大、地形复杂,且有水库、池塘,人力难以勘察定位。启用无人机进行现场勘验,通过航拍画面图像对比的方式核定被侵占林地面积。这是晋江市森林公安首次引入无人机进行现场勘验,其精确度达到5平方米以内。

  据悉,无人机具有轻巧灵活、高清摄录、画面实时传输性等优势,不受地理条件、环境条件的限制,具有极高的现势性。无人机等技防科技的应用,极大弥补了人防存在的漏洞与不足,在调查林业案件及林区日常治安巡逻中,真正做到“监视地形无盲区,监控重点林区无死角”,对森林公安今后的执法、林区巡护及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今后晋江市森林公安将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科技含量,将技术侦查作为工作常态,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记者_庄诗莹 通讯员_黄鹏程)

标签:沿海森林派出所|海洋环境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