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男子因不满被分手 提刀砍死婚外情人
www.ijjnews.com  福州检察之窗 2016-11-02 11:37
永泰一男子因不满被分手,提刀砍死情人。近日,永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唐某批准逮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唐某系被害人林某婚外情人,因唐某无法接受林某提出分手而约林某至麻将馆处理感情矛盾,商谈过程中发生争吵,唐某遂随手拿起麻将馆简易厨房上的菜刀砍向林某,林某身中数十刀,其中脸部中数刀,当场死亡,唐某随即逃离现场。经鉴定,林某死于颅脑开放性损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通讯员:张璐王青山]
(福州检察之窗)
标签:砍死|婚外情人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莆田一男子持斧入室砍死母女 女孩曾趴窗喊救命2016/09/09
- 福州一男子砍死妻和3岁儿子 追砍民警被击毙2016/05/06
- 突发:南安一车行老板在妻儿面前被客人用菜刀砍死2016/03/16
- 女博士被父亲砍死网上流传 调查后系14年前旧案2016/02/29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