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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2017年1月8日至12日召开

www.ijjnews.com   湄洲日报  2016-10-28 15:44
  

  10月26日至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军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国模、王玉芳、陈国林、林国清、姚景华、郑祖杰,秘书长张建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傅冬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宋建新,市政府党组成员郑瑞锦、胡国防,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南生、市法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8日至12日召开,正式会期五天;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吴健明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免去沈伯麟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审议《莆田市妈祖信俗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宜居莆田的决议>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对市六届人大代表李文新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书面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传达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情况。
(记者 周凌翰)
标签:人大|莆田
稿源: 湄洲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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