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瘪气车身破败 僵尸车长期霸道 停车位盼“复活”
在市区中升雅园小区,一堆已经报废的摩托车、自行车堆放在停车位上。(陈小阳 摄)
【部门】车辆报废不复杂只需填写申请单
经过调查,大部分的“僵尸车”都是报废车辆。那么,对于车辆报废,我市有哪些规定呢?市交警支队车管大队李警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李警官表示,对于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第一,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第二,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三,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第四,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处理】道路上的由交警管理小区内的由管理者负责
那么,对于发现的“僵尸车”将如何处理?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民警介绍,“僵尸车”在法律法规中并无明文规定,一般是指长期停在车位上不动、无人使用的车辆。在开放式小区非道路停放,或者封闭式小区内停放的“僵尸车”,建议由停车泊位的管理者或者所有者,依据民事法律法规处理,交警部门可以提供查询等帮助。而对长期停放在道路范围内的“僵尸车”,一般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一)各辖区交警部门定期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采集车牌、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等信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等系统查询车辆的相关信息;(二)通知车辆所有人及时挪开;(三)无法联系车辆所有人或拒绝挪开的,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停放;(四)对拼装、报废车辆,扣留车辆,并及时做好登记,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理;(五)对盗抢等涉案车辆,扣留车辆,并及时做好登记,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理;(六)对涉嫌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通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限期接受处理。
(记者 黄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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