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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受人身伤害 老汉时隔六年拿回赔偿款

www.ijjnews.com   宁德网  2016-10-28 11:26
  

  “太谢谢你们了,这么多年,我都要放弃了,没想到法院还一直记着,终于能拿回孩子受到人身伤害赔偿的钱啊。”近日,在周宁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一名老汉从经办法官手中接过12500元时,激动地热泪盈眶。

  原来,该老汉名叫詹某某,此前在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中,詹某某的儿子(未成年人)受到吴某某的人身伤害,法院判令吴某某应支付其各项经济损失12500元。2010年12月13日,詹某某曾持法院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根据詹某某的举证及相关调查结果看,被执行人吴某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所在的社区亦证明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无奈之下,周宁县法院只能于同年12月20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但经办法官并未放弃该案的追踪工作,2014年1月28日,通过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吴某某名下有存款12500元,承办法官立即冻结该存款,并划拨该笔款项。

  赔偿款终于追到,但令人尴尬的情况却发生了,原来,由于时隔多年,当时詹某某留给法院的电话号码早已无法联系,原提供的住址为其租住地,也已搬离,导致该款项一直滞留在周宁县法院。最近周宁县法院开展了清理执行案件暂存款活动,承办法官决定加大对詹某某的寻找力度,通过联系公安机关调取詹某某的户籍证明、走访户籍所在地住所及社区、联系詹某某的亲朋好友等多种方式,终于在历经一个月查找后,承办法官与远在西安的詹某某成功取得联系,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那感人的一幕。

  (记者 夏岩缘 通讯员 李罗坤 凌建勇)

标签:人身伤害|赔偿款
稿源: 宁德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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