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南平8岁小学生手机“豪”号被收回 状告运营商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6-10-28 11:08
  

  南平一位小学生,使用的是尾数为5个“8”的手机“豪”号,今年3月3日欠费,3月5日被通信运营商强制停机,5月7日手机号被强制销户回收。而想要回该号码,则需重新预存8万元,每个月保底消费1200元,并且要终身保底。一怒之下,该小学生将运营商告上法院。昨日下午,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

  手机号销户前 无保底消费

  小萍(化名)出生于2009年,目前在念二年级。据小萍的父亲蔡先生介绍,从今年2月开学起,小萍只身一人往返学校和家,途中步行需要15分钟左右,父母没有时间接送孩子,担心孩子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联系家长,就把这个带5个“8”的手机号码给小萍使用。由于学校不允许孩子带手机到校,小萍便将手机关机,长期放在抽屉里。

  蔡先生表示,该号码此前没有任何保底消费的要求,可以任意更改套餐。5月28日,他发现号码被销户回收后,多次和运营商协商。运营商告知,按规定,要重新预存8万元,每月保底消费1200元,并且要终身保底。

  蔡先生说,自己无法接受,后运营商又提出预存56000元,每月保底消费888元,要求终身保底。对此,蔡先生仍拒绝,并向省消委会和南平市工商局投诉举报,最终还是无法解决。

  此前,该号码已于2014年过户到小萍名下。随后,小萍一纸诉状,将该通信公司告上法院。

  何时才能销户 双方激烈争辩

  据记者了解,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8月17日受理了此案,昨日下午3时,此案开庭。原告、被告双方律师围绕“六十日销户”、“高额预存”、“保底消费”等问题进行了激烈交锋,一直辩论到下班时间方休庭。

  据了解,被告提供的证据包括服务协议,及3月2日向原告发出的余额短信,并告知未缴纳电话费将停机等。服务协议中规定,欠费停机60天内,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运营商有权终止合同并回收号码。

  原告则认为,协议中并没有说明具体欠费多久时间可以暂停服务,属于模糊规定,容易让消费者错误理解。运营商在与原告签订的协议里,未对“交纳电信费用的期限”进行明确的时间约定。

  双方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为据,被告认为,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运营商可以终止提供服务,所以该号码销户符合条例规定。而原告则认为,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缴费的,运营商可以暂停提供服务。用户在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费用和违约金的,运营商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因此,应该是欠费后的90日,运营商才有权利收回号码。小萍手机3月3日欠费,应该在6月3日后才能销户,运营商提前终止了合约。

  目前,该案尚未判决。

  (记者 赵杨)

标签:豪号|手机|状告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