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
www.ijjnews.com  三明网 2016-10-27 10:54
从即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三明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将联合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格监管货运源头单位,重点实施路面治超,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
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将以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点)为依托,增派公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执法人员,以三轴及以上运载砂石、水泥、煤炭、钢材等货物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和渣土车为重点,加大对货运车辆的流动巡查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车货总量超过规定限值以及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扰乱治超秩序、危机执法人员安全的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对货运量大、车流量多、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矿山建材企业、货运场站、物流园区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排查和梳理,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车辆合法装载,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上路;对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进行排查,坚决予以清理取缔,严防货车中途加载。
此外,公安、交通等部门将建立健全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和路面执法等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对超限超载货运车、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实行“一超四罚”,即:公安交警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运输管理机构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三明交警)
标签:超限超载|整治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