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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6-10-27 09:29
  

  昨日晚间,泉州市纪委官方微信“刺桐清风”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经查,2012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原副局长周金火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购物卡,同时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泉州市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5年6月至8月期间,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党组成员、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张雄图先后多次私驾公车接送家人回家。鲤城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3月份以来,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厦门分公司原经理林惠忠先后多次从厦门私驾公车往返泉港。2016年1月,林惠忠在安排会议用餐时,违规提供高档洋酒。福建省第五建筑公司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经理职务,并责令其承担相关费用。

  2012年至2016年2月期间,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诗皇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惠安县农林局植保植检站站长詹江彬提供超标准接待,被惠安县监察局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承担违规报销款项。

  (记者 徐锡思)

标签:通报|八项规定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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