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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爱心城市织牢“民生网”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6-10-21 11:23
  

  近日,晋江出台城乡临时救助实施方案,不仅提高了年救助标准,将救助对象一次性救助金额最高限额从5000元提高至1万元,一个家庭突遇多样性急难事件全年救助金额累计最高限额从1万元提高至2万元,还增加了救助方式和救助程序,帮助困难群众及时渡过生活难关。

  晋江以城市低保的建立与实施为标志的新型社会救助工作始于1998年,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已经构建以城乡一体化、社会全覆盖为特点,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住房、慈善、用电、文化、法律、教育等救助相配套,灾害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和社会互助等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惠及5万多困难群众,年发放救助资金约1亿元,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由于工作成效明显,2012年荣获全国首个县级“中国爱心城市”称号。

  当前,晋江正通过不断完善“保基本、可持续、救急难”的社会救助制度,编织一张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确保网底不破,让改革发展成果真正实现全民共享。

  临时救助

  让救助更成“及时雨”

  历年来,晋江对因病、就学或遭遇突发灾害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各类社会困难对象,均给予一定的临时困难补助金,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截至今年8月底,晋江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12.55万元,救助1383人次。

  近日,晋江还新出台临时救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规范临时救助行为,切实解决城乡困难居民及外来人员临时性、突发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

  其中,首先提高救助限额,将救助对象一次性救助限额从5000元提高至1万元,家庭突遇多样性急难事件年救助限额从1万元提高至2万元;其次提高资金筹集标准,从按户籍人口每人每年4元提高至7元;再者增加救助方式,对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困难的对象,转介至相关救助部门,确保救助及时;最后是增加救助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的突发事件,救助部门应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先行救助,事后再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医疗救助

  让看病治病更有底气

  最近,晋江新出台《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进一步改进救助办法,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提高救助比例及限额,新增医疗救助对象,将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目前,晋江医疗救助采取分类限额救助,对低保、特困人员、优抚、五老、重残等对象采取不限病种救助,最高救助标准5万元,因患重特大疾病的可再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最高救助标准2万元;对患36种大病陷入困境的低收入困难家庭,最高救助标准2万元。

  据了解,自2005年8月实施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以来,为提高医疗救助实效,晋江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取得成效。

  针对低保、特困人员、优抚、五老、重残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对象,晋江实施住院救助、门诊救助、“一站式”即时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以及资助低保、特困人员参加新农合等多项措施,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救助实效。

  此外,晋江还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救助窗口,开通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不断简化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022.17万元,救助7961人次。

  救急解难

  让“雪中送炭”更有实效

  在实行医疗、临时救助基础上,晋江以“救急解难”为目标,通过整合各项救助资源和社会各界力量,对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难的居民(包括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员)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问题。

  目前,晋江依托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设立“救急难”窗口,搭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整合新农合、残联、红十字会、教育、人社、住建等部门救助资源,加强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慈善救助、社会互助等各项救助制度的衔接,及时受理、转办、落实各种急难申请事项。

  同时,晋江大力推动政府救助、慈善救助、邻里互助的三方联动,不断提升“救急难”能力,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

  据统计,今年以来,晋江共受理转办落实急难救助事项481件,发放救助金452.85万元。

  (记者 黄祖祥 通讯员 姚煜娟)

标签:爱心城市|民生网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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