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内鬼”收受贿赂纵容污染被判刑2年6个月
电镀厂未经处理的废水径直排入水沟,而环保部门一上门检查,这些电镀厂就停业了,有这样巧合吗?原来环保局内部有“内鬼”。仓山区环境监察大队原中队长林某,收了黑电镀厂老板的好处费后,就向老板通风报信。直至市民再度举报,执法人员突击检查,方才抓住现行。经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林某因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中队长纵容“黑电镀厂”
2013年6月,林某到福建省环保厅交办的盖山镇尚保村陈某电镀厂和黄某电镀厂进行查处。这两家电镀厂既有镀锌也有镀铬,产生的废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通过车间暗井直排墙外水沟,对环境有极大污染。
仓山区环保局对这两家电镀厂进行查处后,黄某向林某求情,称手上还有一批货,请求宽限一段时间,让他把订单做完,并且送了4000元好处费给林某。同时,陈某也托人求情,林某同样答应了。按照规定,应该对这两家电镀厂排放的污水进行取样送检,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涉案人员的责任,可收受了好处的林某却把这事“压”了下来。不久,他向上级反映,涉案的两家电镀厂已自行拆除设备。
“回马枪”揪出“内鬼”
这两家电镀厂的排污问题没有解决,引发周边村民不满,环保部门仍旧接到市民的举报。林某在得知福建省环保厅要对电镀厂进行回访时,急忙打电话给两个厂的老板让他们“快点准备”。环保部门上门查看,发现两家电镀厂的确已经拆除了设备,电镀坑槽已经填平。
为何拆了设备却还有市民举报呢?环保部门在2013年8月5日杀了个“回马枪”,将正在违规生产的两家电镀厂抓了个正着。经查,两家电镀厂并没有停业,只是将设备藏在了周边,“风声不紧”就在深夜偷偷开工。
很快,林某收受贿赂为无证电镀厂通风报信的事情败露,案件被移送至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处理。经过检察官调查,除了收受尚保村2家电镀厂的好处费外,2013年3月,林某在巡查中发现温某、刘某等人在盖山镇吴山村经营无证电镀厂,也未按规定予以处理,接受讲情并数次收受贿送的钱款合计28000元,致使温某、刘某等人的无证电镀厂继续生产经营至2014年3月。
经过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决定对林某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林某退出的受贿非法所得7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环保部门对电镀厂大整治
据经办的检察官介绍,仓山地处城乡接合部,极易成为电镀厂污染的重灾区。查办案件所涉电镀厂排放物超标极其严重。电镀厂使用的原料有硫酸、盐酸以及含有锌、铬、镍等重金属元素的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含有锌、总铬、六价铬等重金属以及氰化物等剧毒物质,直接排放进厂房外的池塘、水沟等外环境,严重污染了周围的水质和土壤。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了林某职务侵权犯罪案件后,决定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创新检察工作领域、彰显检察工作时代特色的工作来抓。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仓山的12项具体措施,形成《当前城乡接合部成黑电镀厂污染重灾区应当引起重视》的调研报告,对黑电镀厂泛滥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治理对策建议。该对策建议引起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对电镀厂进行了行业整治。
(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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