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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5%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6-10-21 10:19
  

  日前,泉州市人社局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工资分配。今年我市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3%,基准线为8.5%,下线为3%。

  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企业应根据市人社局发布的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其中,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不得高于工资增长上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应围绕工资增长基准线进行。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适当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但其支付给依法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市人社局还发布2016年我市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四个行业的工资指导线。确定2016年建筑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5%、批发和零售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住宿和餐饮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5%;四个行业工资指导线下线均为3%。如四个行业的企业经济效益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工资可以零增长,但其支付给依法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四个行业的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及职工平均工资情况,积极参加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依照行业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增长决策,约定人均工资增幅。在确定本企业工资指导线时,应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宜控制在13%以内。

  (记者 吴宗宝 通讯员 刘榕榕)

标签:工资指导线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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