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男子持刀抢劫夜归女 二次作案仅10多小时落网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6-10-20 16:22
  

  建瓯男子吴某明因手头拮据,连续两天半夜持刀抢劫夜归女钱财,谁料第二次作案后仅仅10多小时就落入警方手中。日前,被告人吴某明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吴某明今年36岁,无业,去年与妻子离异,孩子只有3岁。6月19日1时许,吴某明半夜醒来,想起手里没有钱,心烦得睡不着,就想去哪里搞点钱来用。随后,他起床并拿了一把水果刀藏在身上出门。

  离家之后,吴某明专门捡小巷子走,想看看谁家门没锁进去偷点东西,结果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作案目标。他又来到中山路实验小学附近,发现前面有一个中年妇女独自提着手提包走向一个小巷子,即尾随其到家门口,乘着该妇女拿锁匙开门之机,他窜上前去,用水果刀架在对方脖子上,抢走她包内1070元钱。

  尝到甜头后,吴某明又于次日凌晨3时许来到街上四处游荡,同时物色作案目标。在南街头邮储银行门口,他发现一名年轻女子抓着一只手抓包,边走边打电话,便尾随其来到解放路石山水店铺门口,突然上前拿出水果刀指着被害人的脸,抢走手抓包,内有现金360元、身份证、银行卡等物。

  接到2名受害人报案后,建瓯市刑侦大队随即展开侦查,迅速锁定吴某明的犯罪嫌疑,于20日16时许在管葡街抓获吴某明,并缴获作案工具及部分赃物。经审讯,吴某明对其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刘建成)

标签:抢劫|落网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