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允许大学在校生休学创业 最高可补助10万元
每位在校大学生要完成不少于32学时、不少于2学分的创业课程;允许在校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日前,宁德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将采取分级评定补助办法,吸纳入驻创业主体20户以上,运营后年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的,可申请一次性20~100万元的补助。
在校大学生创业课不少于32学时
自2013年起,连续三年宁德市每年根据省政府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结合宁德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今年的政策亮点之一在于,教育层面上,宁德市将加快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意见提出,将结合高校办学特色,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创业教育教学。每位在校大学生要完成不少于32学时、不少于2学分的创业课程。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业创新,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大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组织创业导师进校园,举办创业创新讲座论坛,开展创业创新实践。鼓励学生参加国际、国家各类创业创新大赛。探索建立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自主创业情况折算为学分。
大学生创业项目可补助10万
在资金层面上,宁德市将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扶持力度。继续将20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做为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宁德市将遴选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优秀项目,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继续支持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生创业园,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孵化基地(创业园)。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采取分级评定补助办法,吸纳入驻创业主体20户以上,运营后年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的,可申请一次性20~100万元的补助。各高校要通过学校自设、校外合作、风险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大学生创业活动。建立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
见习补贴标准提至800元
今年,宁德市将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全市组织700名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各级政府部门在统筹使用上级补助资金基础上,保障毕业生见习期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所需经费。对见习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提高见习补贴标准至800元,2016年起,见习补贴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此外,宁德市将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建立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生活补贴定期调整机制,自2017年1月1日起,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前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社区计划低200元),确定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按年度进行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应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门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服务基层毕业生招考。落实乡(镇)事业单位对服务基层毕业生的考核聘用政策,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留在服务单位或面向农村基层就业。
(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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