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建省出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细则

www.ijjnews.com   福州晚报  2016-10-13 10:25
  

  记者昨日获悉,10月10日,福建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并印发《福建省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细则》,目前我省各大银行已经开始执行。实施细则规定了居民家庭在福州地区申请贷款买房的适用政策,同时明确“居民家庭有2笔及以上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在福州贷款买房

   适用政策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1.所购住房位于福州五城区,居民家庭拥有五城区户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不拥有五城区户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2.所购住房位于福州七县(市),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首次购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且为普通住房,普通住房按各级政府标准认定;二是通过调查能确认购买的住房为居民家庭第一套住房。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如有个人购房贷款记录,不论是否已结清,均不能认定为首次购房。

  对首次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及利率不得优于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居民家庭名下无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且已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1.所购住房位于福州五城区,居民家庭拥有五城区户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不拥有五城区户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2.所购住房位于福州七县(市),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居民家庭拥有1套商品住房且贷款已经结清或无贷款记录,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1.所购商品住房位于福州五城区,居民家庭拥有五城区户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不拥有五城区户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2.所购商品住房位于福州七县(市),贷款首付比例均不低于3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且贷款已经结清或无贷款记录,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1.所购商品住房位于福州五城区,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2.所购商品住房位于福州七县(市),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居民家庭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且有1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1.所购商品住房位于福州五城区,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所购商品住房位于福州七县(市),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居民家庭有2笔及以上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交易时间点

   按“孰前原则”认定

  自本月7日(含当日)起,福州市发生的住房交易,所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住房交易时间点按照“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二手住房交易可以以在交易系统挂牌的时间来认定)、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业务收件时间和商业银行针对该笔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首次查询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的时间”等“三个日期孰前”的原则来认定。

   省内其他地区

   贷款买房适用政策

  居民家庭在厦门市购买住房,贷款政策按照厦门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决议执行。居民家庭在泉州市、漳州市、莆田市、三明市、南平市、宁德市、龙岩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全辖购买住房,信贷政策继续按照福建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2016年2号纪要执行。

  (记者 綦芬)

标签:住房信贷|细则
稿源: 福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