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国家生态市!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10-13 07:59
这一殊荣由环保部授予 目前晋江已建成12个国家生态镇
晋江新闻网10月13日讯晋江又添一项“国字号”荣誉。日前,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告称,包括晋江在内的40个市、县、区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目前已经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决定授予“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
据悉,我省有厦门市、泉州市、福州市晋安区、武夷山市等17个市、县、区获此称号。
“自2006年启动生态市创建工作以来,晋江全力打造‘让本地人留恋,外地人向往’的生态城市,持续开展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体系建设。”晋江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经过晋江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晋江生态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了解,目前晋江已建成12个国家级生态镇、241个泉州市级以上生态村。“在生态市建设进程中,晋江注重推进绿化建设、推崇绿色出行、推动绿色田园风光,改善水环境质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上述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国家生态市、县、区,是由国家环保部授牌表彰,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市、县、区级行政区域的命名认可,是反映一个区域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的国家级金字招牌。
背景延伸
2006年,晋江市确立了“生态立市”战略并开始生态市创建;
2013年1月,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
2014年11月,通过国家生态市技术评估;
2015年11月,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组同意晋江市通过国家生态市验收。
(记者_蔡斯洵 通讯员_陈文明)
标签:国家生态市|生态文明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晋江获评“国家级生态市”称号2016/10/12
- 创新体制机制 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晋江经验”2016/10/11
- 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任务分工方案2016/09/23
- 福建省着力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机制2016/09/21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